中原网讯(见习记者 荆丹丹)俗话说,360行,行行出状元。中原网记者获悉,近期又有一种新职业开始在河南亮相,从事这个新职业的人们,就是劳动关系协调师。
4月17日,由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联合举办的“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劳动争议与冲突管理系统建设公益讲座”在河南郑州召开,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唐鍠教授主讲。
参会人员主要有在豫中央企业、省、市属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工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获得国家、省、市级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和企业负责人等。
在这次会议上,主办方介绍了360行之外的又一新职业——劳动关系协调师,据悉,这种新职业将对我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劳动关系协调师,是指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这个职业群体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
这个新职业群体的出现,与一批新法的催生有很大关系。随着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出现增长趋势,急需加强对劳动关系的协调,这也催生了劳动关系协调师这一新职业。这个新职业最早诞生于上海,目前该职业正在受到追捧。
据分析,劳动关系协调人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需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能力。
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出现,让劳资问题豁然开朗,转型期劳动争议和特点分外清晰,对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解决劳资关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增大了就业岗位,利民利国也有利于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