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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建(构)筑物消防员招生简章
日期:2018-01-04    浏览量:5769      
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认证考试
各企事业单位:     
消防职业教育事业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千秋的光荣事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发展我国消防职业教育事业,推进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深入执行,培养满足消防事业发展的专业人才,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以消防专业学科知识体系为依托,紧密联系我国当前和未来消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2012]126号)精神要求,特举办第四期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估计人力资源部和公安部消防局联合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本次由北京蓝源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组织承办。
一、培训项目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培训。建(构)筑物消防员是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培训及鉴定时间  
每年3月、6月、9月、12
、报名条件
学员基本条件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归家职业标准》:年龄18-5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半段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速、身体健康、无心脏疾病、传染疾病等病史及其他影响学习的疾病,身体状况能够保障完成学业。
、报名方式
提供下列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初中以上)
ƒ5张两寸白底照
④报名表(见附件
请将报名资料、培训费和考试鉴定费交至报名点(或邮寄,详情请来电咨询)。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相关费用
/级:3800元/人(费用含教材费、资料费、辅导费、报名费、鉴定考试费、证书费等)
、联系方式
北京蓝源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www.nve.net.cn
 http://www.chchr.org/
 联系电话: 010-83639113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金辅路甲2号凯驰大厦B座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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